进口二手大型叉车清关,新旧设备进口清关的时候的重点和难点是海关审价这块。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进口大型叉车清关海关审价如何定位:
1、进口大型叉车等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港口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是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如果是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2、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海关对进出口人所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怀疑,需要进出口人进一步解释说明的,海关会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并送达进出口人,通知其就存在的疑点进行解释。进出口人应当提供“价格质疑通知书”所要求补充提供的资料,如实填写“价格补充申报单”,配合海关验估人员确定应税货物实际状态和完税价格的工作。
如果进出口人的解释说明仍不能解除海关的疑虑,或者在期限内不向海关提供所要求的单证资料,海关会制发“价格磋商通知书”并送达进出口人,要求其与海关就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进行磋商。磋商前应当准备充分的资料,如:商业往来函电、相同类似商品的价格信息、进出口货物的详细介绍、生产成本、买卖双方的背景资料、国内销售收据和帐册等。
4、如果对进口二手大型叉车清关等审核,进口时海关对价格的审核以你所申报的价格做底线,参考在同口岸3年内同类型或相似类进口大型叉车新机器进口价格60%以上来审核旧机器的价格,虽然有新的文件规定以购买价格审核,但在实际进口时候海关一般都不认可的。
我司成立于2004年,拥有16年的进口代理经验,专注于新旧机械设备、食品、化妆品、危险化工品、木材、日用品等进口清关。您可以通过一下三种方式联系到我们:1、在当前网页右下角进行在线咨询 2、留言(我司进口顾问会在看到信息的第一时间回复您的。) 3、拨打我司咨询电话400-6626-939。
本文来源:http://wap.vanhang.cn/newsInfo/82/683.html
本文标题:进口二手大型叉车清关海关审价注意事项
注:本文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上海进贸通进出口通关经验,10+分公司,支持全国进口申报;是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专注全球门到门,一站式进口代理清关服务!我司业务范围: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清关、仓储配送、代签外贸合同与付汇、暂时进出口等。全国免费咨询电话tel:400-107-2816